集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第十一次集体学习会议
DATE:2019-12-06 查看次数:32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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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祖军在集团总部主持召开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第十一次集体学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国家、云南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相关文件精神,邀请了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昆明市律师协会金融证券委员会委员张伟杰律师就《宪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了专题辅导,部分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交流发言。

陈祖军在总结讲话中要求,集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人员,要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动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集团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的具体落实。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乡村振兴战略、“三农”工作等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并体现到集团经营管理实际工作的各个方面,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推进国企改革和农垦改革、打造“绿色食品牌”等决策部署,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动,为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发挥出示范带动作用。要全面认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的重大意义,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使遵守宪法成为集团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集团依法治企提供强大推动力。要充分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公布施行和各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对持续深化我省“放管服”改革、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积极主动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助力集团高质量跨越发展进程。

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总经理助理、纪委副书记(巡察办公室主任),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参加集体学习会议。(高本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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